1、参评人必须拥护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策,遵纪守法,被中央或省、市媒体关注和报道过的人物。
2、行业内设计、施工、材料生产、商业营销领域知名企业家(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幕墙50强企业、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全国总工会海员建设委员会共同评价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改革开放30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优先考虑)。
3、在建筑装饰设计领域具有优秀设计产品,做出突出贡献,有威望的著名设计师;在建筑装饰材料、部品生产领域创造新产品、新工艺,确有发明的科技工作者;各相关院校的建筑装饰专业学科带头人及著名学者。
4、继承、发挥、发展中华民族历史文化艺术的艺术家,饰品、工艺品的创造者,确有绝技的能工巧匠等推动我国建筑装饰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的业内人士。
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推荐功勋人物工作,具体产生渠道分两个:
1、企业自行申报(原则上一个企业不超过1个)。
2、各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协会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个)。
3、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筑装饰行业功勋人物申报表”,准备本人简介、主要业绩(不低于2000字)及取得的社会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召开评委会,进行评选审核(2009年9月下旬)
1、对所有功勋人物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2、评委会投票确定入选功勋人物名单。
(三)总结表彰(2009年10月中旬)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将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由有关领导为当选的“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25周年建筑装饰行业百名功勋人物”颁发证书和奖杯。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并表彰、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筑装饰行业中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功勋人物,展示其时代风采和感人事迹。
2009年8月-10月
此次评选活动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中华建筑报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联合承办,邀请行业领导担任顾问,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组成评审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此次评选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1、《中华建筑报》、《中华民居》、《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将开辟专栏对“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筑装饰行业百名功勋人物”进行专题报道。 2、本次活动的官方网站“中国建筑装饰网”、“中国建筑新闻网”将从多个方面介绍本次活动,同时网站将会和大量国内综合网站做链接或广告互换,资源共享等宣传本次活动。 3、出版“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筑装饰行业百名功勋人物”画册,作为珍贵资料永久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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